“好山水模式”是起源于广西省巴马瑶族自治县的一种政府出政策、企业出资金,城里人和农村人携手共建新农村。这种让城里人回归自然、农村人住进楼房、过上市民生活的新农村建设。
这种“好山水模式”的具体运行方法是在农民宅基地基础上翻建新房,房屋所有权仍归农民。公司出资把房子建好后,按照农民提供的宅基地面积大小,把一楼的房子交给农民,归农民所有。二至六层,租给城里人使用,租期为30年,租金为10万元,租金作为公司搞开发投入的收益。30年后,出租的房子全部归还给农民,整个楼房都归农民所有。
这种“造血式”新农村建设方式主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政府出政策,通过政策激励激活社会资本,通过企业和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机结合,实现政府、农民、企业的多赢,有力地助推了当地的新农村建设;二是通过稳定农民生产生活,为新农村建设积累发展后劲;三是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,提高了他们建设新农村的热情,促进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,成为农民扩大就业、增加收入、脱贫致富的一条新渠道。好山水公司对农民进行培训后,让一楼的农民作为二至六楼的物业管理员,每个月给农民500元的报酬。二至六楼的住户每个月每户再给农民10元的卫生费。这样,每户农民每个月的收入在1000元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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